——在中国共产党汉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张胜利
(2016年2月17日)
各位委员:
我代表中共汉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县纪委在县委和市纪委的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要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深化“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责。
县纪委坚持聚焦主责主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监督责任。协助县委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责任追究。制定《2015 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汉源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试行)》,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克服责任虚化空转现象。落实“签字背书”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10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汉源县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协助县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乡镇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巡查,印发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查方案》,组成4个巡查组,对全县乡镇、县级部门共99个单位进行拉网式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共发出75份整改建议和意见,要求及时认真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
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按照《雅安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一年来,开展一案双查2件5人,其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3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皇木镇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
按照省委相关规定精神和市委部署要求,我县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开展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以此作为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建立健全机制,注重长效性;合理确定对象,注重全面性;规范报告内容,注重严肃性;严格方式程序,注重操作性;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实效性。针对发现和查找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和效果。
(二)正风肃纪,着力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加强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务接待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变形,转变工作作风不反弹,密切联系群众不漂浮。2015年,共出动417人次对762个次单位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发出通报18期,查处涉及“四风”问题案件62件62人。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县纪委把作风建设、纠正“四风”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作风建设和纠正“四风”的突破口,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升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度和支持度。对全县95个单位开展“吃空饷”专项检查,清理并处理涉嫌吃空饷70人,追缴吃空饷资金230余万元;深化“低保”专项整治,全县共清退20474名已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人员。查处违规插手、参与工程建设案件4件4人,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不敢腐”的高压态势。
面对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积极探索在慎用、少用甚至不用“两规”措施下依纪依法、快查快移办案新机制。从偏重于正面谈话获取口供,调整为加强初查初核;从依靠运用“两规”突破案件,调整为综合运用各种措施突破案件;从偏重于强攻硬取谈话取证,调整为充分运用谋略,巧攻智取;从贪大求全,查深查透,调整为打短平快,快查快移。2015年立案审查后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5件5人,发现明显线索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启动司法程序的5件5人,提高了审查效率,节约了审查资源,降低了审查风险,取得较好效果,得到省市纪委充分肯定,省纪委于11月在我县召开片区现场会进行推广交流。
通过电视、广播等平台,强化“12388”违纪举报电话的公开,特别注重在重点乡镇、重点行业和涉及民生的灾后重建、教育、民政等领域加强公开力度,制作信访举报标识牌252个,悬挂、张贴在入城口、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活动室,提高群众知晓度。2015年,共受理纪内信访举报93件,全部按时办结,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24件次,纠正规范11件次,函询谈话7件次。
2015年,共受理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88件88人,同比增长69%,其中,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62件,涉及乡科级领导干部22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2015年共有25个乡镇办案,乡镇纪委自办案件38件。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灾、低保医保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案件。县纪委先后查办了汉源县河西乡海子村党支部书记曹某某受贿案、皇木镇松坪村原村副主任余某贪污灾后重建资金案、料林乡马洛村腐败窝案、马烈乡新华村、富泉镇香树村三职干部违规处置村集体财产等案件。
坚持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案件。2015年,连续查处了原坭美乡乡长辛某某、乡纪委副书记杨某腐败窝案、原片马乡乡长邱某某受贿案、原片马乡人大主席刘某某受贿案,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县纪委将党的十八大后、八项规定出台后、群教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绝不手软。查处了晒经乡违规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县纪委对包括乡党委书记、乡长以及纪委书记在内的11名责任人进行了立案审查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努力提高群众监督参与度。
服务中心工作,形成宣传合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党委宣传工作格局,实施“入户”工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结合全市“社会评价看基层”活动,以“联乡包村”、“走基层”、“创铸树”、廉政文化“九进”和“三为汉源·爱家树风”等活动为主要载体,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为主要内容,解决党风廉政宣传“最后一公里”问题,制作了《黎州大地廉花香》廉政专题片,在全县滚动播放;印制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廉政宣传日历、廉政宣传围裙、购物袋、雨伞并发放到户;制作大型户外宣传广告、发送廉政微信等,确保党风廉政宣传到户到人。
以“廉洁细胞”建设为载体,大力实施以廉洁机关、廉洁村庄、廉洁社区等为主要内容的六大“廉洁细胞”工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知晓度、信心度和满意度。全县已有379个单位创建“廉洁细胞”合格,合格率94%。
在全县30个乡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宣讲,营造学习宣传氛围,唤醒党章和党规党纪意识。组队参加全市《党纪党规印我心》电视知识竞赛,荣获全市第二名。
深化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组织广大领导干部参加“阳光照亮心田”系列讲座、周末大讲堂,有针对性的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接受警示教育”活动,参观看守所、观看警示教育片,制作发放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宣传挂图,发挥以案为鉴的作用,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五)坚守廉洁底线,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认真开展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重建项目的开工建设、工程进度、资金投向等进行全程动态监管,对灾后重建房屋质量、监理施工等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4.20”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构建起县、乡、村三级监督检查体系。县重建委监督检查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从住建、审计、财政、派驻部门纪检组等部门共抽调30余人组成12个专项督查组深入部门、乡镇开展督查。同时从各行各业聘请特邀监察员10名,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
2015年共开展灾后重建监督检查109次,发现并纠正问题139个,发出督查通报15期,发出整改通知书19期。查处涉灾典型案件7件7人,给予7人纪律处分,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组织各相关单位对55个已完工重建项目开展了社会评议,满意度整体较高,共收集到意见建议40条。2015年8月,县纪委监察局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
(六)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加强自我监督机制。
加强自身建设,发扬优良作风,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纪检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汉源县纪检监察系统“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的工作方案》,强化学习教育,全力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认真落实“三转”,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由87个减少到16个;内设机构从11个调整(合并)为9个;推进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对14个重点单位实行单独派驻,其他38个单位采取由5个派驻纪检组归口管理;全面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乡镇纪委班子建设,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指导。
不怕揭丑,不护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15年,立案查处纪检干部3人。按照“三转”要求,聚焦主责,围绕规范权力运行,采取四项措施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全面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90个,再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制度机制三方面进行防控,制定防控措施。
各位委员,2015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监督执纪问责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讲得多做得少,重表态轻行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单位在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照搬照抄、上行下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导致责任制的落实只能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开在会上、停留在表面上,得不到落实。二是顶风违纪的行为时有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问题依然突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执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上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个别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有的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强,无知无畏、心存侥幸。有的单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私设“小金库”。三是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担当、能力素质、方法措施上还存在差距。四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仍是薄弱环节,基层纪检组织作用发挥得不好。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我县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在全省排名位居127名,依然不理想。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正视问题,增强责任担当,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是灾后重建的决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之年,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我县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县委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四种形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崇尚党章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尤其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做到党章规定什么就坚决拥护什么,党章禁止什么就坚决纠正什么,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加强对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及时提醒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换届工作中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再次认真反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加大问责力度,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案件,形成震慑,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我县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固化“三转”成果,夯实基层管党治党的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巡察。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加大述责述廉落实力度,将述责述廉报告、测评结果、整改情况等装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考核评价内容,作为提拔任用、轮岗交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探索形成有效工作机制。落实《汉源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责情况记录制度(试行)》,调整派驻纪检监督定位,转变监督方式,积极落实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单位其他业务,聚精会神抓好主业,把精力放到督促责任部门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职责上。按照“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不断完善创新派驻纪检组织全覆盖工作的有效实施。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责、约谈汇报等制度;认真落实“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三)坚守廉洁底线,强化“双攻坚”监督检查。
今年是灾后重建的决战之年,还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之年,我们要继续做好重建工作的计划管理,落实到责任单位,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抓好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检查,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注重问题整改,强化执纪问责。深化重建项目社会评议,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实现重建项目社会评议全覆盖,强化评议结果运用。
围绕重建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浪费重建扶贫资金的问题,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围绕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严肃查处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强制推荐中介服务、材料物资等问题,确保工程建设公平规范。围绕党员干部履职情况,严肃查处执行力不强、“庸懒散浮拖”、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重建扶贫任务等在位不为的问题,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围绕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公开重建扶贫信息不透明、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强化相关部门的履职履责问题的监督检查,防止和查处监督检查“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确保重建脱贫工作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坚持深化作风,加强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一鼓作气、趁势前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深入贯彻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结合汉源实际,继续开展“庸懒散浮拖”、“走读”、“升学宴”、“谢师宴”等专项整治活动。
把正风肃纪案件查处统一纳入年度纪律审查工作计划重点,突出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庸懒散浮拖问题的查处,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
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监督检查和教育引导,推进基层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促进全县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持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在全省的排名。
(五)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
依照中央、省、市纪委安排部署,保持反腐工作高压态势。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把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
加强信访初查初核,规范线索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定期清理、分类处置、排查分析,提高分析研判质量,及时移送线索;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抽查核实谈话函询情况,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以违反组织纪律论,进行合并处理。坚持抓早抓小机制,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只要查清纪律问题就要及时处理,涉嫌违法的问题作为线索移送,尽量缩短纪律审查周期,少用、慎用“两规”措施。
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位置,贯彻到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认真落实“一案双查”。
加大乡镇纪律审查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纪律审查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片区协作,增强乡镇纪委纪律审查能力,力争实现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全覆盖的目标。
(六)强化制度执行,突显权力源头制约监督。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派驻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快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惩防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个性化廉政风险防控模式,全面排查经济建设、脱贫攻坚等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具体防控措施。
健全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七)增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避风港”。县纪委将配合好县委统筹地方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配好配齐乡镇纪委班子。
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五个带头”,形成上行下效的看齐局面。推进作风转变,提升纪检干部能力素质。强化纪检监察队伍的教育、监督、管理,依据党章党规,厘清职能、找准定位、突出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工作聚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严格执行《雅安市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内的“两个责任”。
强化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牢记党的宗旨,谨记历史使命,加强纪检机关干部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围绕工作职责,学思践悟,注重实践锻炼,加强各类培训,开展业务竞赛,完善干部考核,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着力促进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服务发展上有新作为,在治本抓源上有新拓展,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成效,在案件查办效果上有新突破,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高 。
同志们,新的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宗旨意识;一定要加强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严肃纪律;一定要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让我们在省、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全力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大美汉源、区域中心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