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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关于两起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7/9/30 16:33:51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点击/评论: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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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违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汉源县顺河乡洛尔村李成清失火毁林问题。2017年3月28日,顺河乡洛尔村8组李成清在自家核桃林地烧杂草引发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334亩,涉嫌失火罪,司法机关对李成清立案侦查。2017年8月9日,县纪委给予李成清开除党籍处分。
汉源县三交乡永河村骆暂荣毁林开荒问题。2016年,三交乡永河村9组组长骆暂荣将自己家在三交乡河坝村3组小地名“棚子朝”和“黄家院坝”两处林地开垦后种植经济林木,经测量,开垦面积为2.16亩。2017年7月11日,汉源县森林公安局给予骆暂荣限时恢复林地并罚款5768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8月10日,县纪委给予骆暂荣同志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从上述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摒弃损害、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要站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抓好环保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紧盯环保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抓整改,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